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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1-09-1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11 年 9 月 19 日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1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

      会议地点: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许淑清女士

      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的监票人和计票人,并举手表决;

      四、本次会议审议

      1、《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发展战略调整的议案》;

      2、《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的议案》;

      3、 中恒集团关于梧州制药为钦州北部湾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4、《中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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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 案 目 录


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发展战略调整的议案                        …………… 3

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的议案                        ……………… 4

中恒集团关于梧州制药为钦州北部湾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6

中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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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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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发展战略调整的议案


      目前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

“甲方”)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将梧州制药公司产品全国独家总经销权

授予其他市场主体经营,在实践中这种发展方式不太符合现代化企业建

设,因为销售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这个工作必

须与企业的科研、生产、财务等协调,只有这样,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

才能够得以达成,企业的总体经营策略才能够得以有效的贯彻落实,如

果缺少了这项工作,企业的发展是不够健康的。为保障制药公司长远发

展、做大做强,我公司拟从种植、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层层把

控,形成对公司管理和发展的全面掌控力,从战略高度上保障发展的安

全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将从维护梧州制药的利益角度出发,调整公司战

略,建设并壮大自己的销售体系。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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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案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的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甲
方”)与山东步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步长医药公司”、
“乙方”)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签订《产品总经销协议书》(下称“总
经销协议”),现因乙方无法完成总经销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经双
方协商,同意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书》,并就有关市场交接等善后
工作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书》。
      梧州制药与山东步长医药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解除甲、乙双方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签订的《产品总经销协议书》。
      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乙方停止经销甲方任何产品、不得擅自
处理甲方的任何产品。
      (二)乙方提供五千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做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
保证金,乙方再将原收取各经销商的五千万元保证金转给甲方,该两
项保证金合计壹亿元,从乙方依原《产品总经销协议》提供的三亿元
保证金中扣付;其余的两亿元保证金由甲方自签约之日起三天内退还
给乙方。
      (三)甲方认可并延续乙方与各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书》的
法律效力,并同意继续履行乙方在《经销协议书》项下的相关义务。
      乙方按本协议提供的壹亿元保证金,其中伍仟万元由甲方按乙方
与经销商签订的的经销合同退还给各经销商,剩余伍仟元在市场交接
完成后三天内返还乙方。逾期不退的,甲方每天按百分之一的利息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完成市场交接,甲方有权拒付五千万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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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
      市场交接完成的标准为:(1)乙方将其与经销商签署的协议移交
给甲方,(2)以本协议签署之日为截止日,甲方向乙方开具的销售发
票与乙方收到的甲方货物核对相符,且乙方已就甲方合法开具的销售
发票全部履行付款义务;(3)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关货物销
售发票。在前述(1)(2)(3)约定的条件满足后,视为本协议项下
约定的完成市场交接。
      (四)乙方与各经销商签订的 2011 年度的《经销协议书》履行
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本协议生效之前乙方与各经销商签订的《经销
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与
各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接。
      (五)对原来在甲方产品上同时使用甲乙双方商标的产品,甲乙
双方同意由甲方销售使用完毕。
      (六)乙方严格按本协议书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积极配合甲
方做好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书》后的各项善后工作,使甲方对销售
网络、销售队伍、产品、市场以及结算等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维护市场平稳交接和消除不良影响
的原则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予以配合。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而产生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取消乙方总经销协议后,梧州制药将尽快组织好销售队伍和销售
网络,加强学术推广,制定科学可行的销售策略,做好销售工作,完
成年初公司制定的利润指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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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梧州制药为钦州北部湾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了确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钦州北部湾公司”)2011 年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按照
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为钦州北部湾公司所申请的 62850 万
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梧州制药的情况介绍
      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注册资本:3.042604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
颗粒剂、糖浆剂、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
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
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
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
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制药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 99.99%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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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份。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 18.42 亿元,净资
产为 5.63 元,负债总额为 12.7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05 亿
元;2010 年度,制药公司实现实现营业总收入 9.099 亿元,实现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53 亿元。


      (二)被担保人钦州北部湾公司的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 21 号 13-04 铺
      法定代表人:谢伟香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建筑装修;轻工产品、纺织
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钢材、水泥(限城建定点)的销售;经济
信息咨询。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钦州北部湾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份。
                               +
      银行信用等级:A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钦州北部湾公司为中恒集团出资组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于 199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钦州北部湾公司资产总额为 26480 万元,净资产为 4822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165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钦州北部湾公司的项
目尚处在建设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
净利益为-132.67 万元。


      二、拟授予担保额度事项
      梧州制药拟对钦州北部湾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申请的人民币 6285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初步确定为三年期,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在此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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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梧州制药授权其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
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梧州制药累计担保总额为 0。
      梧州制药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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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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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中恒集团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中恒集团 2010 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
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45,873,7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5.5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 4.5
股。公司已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据此,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
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5,873,764 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1,747,528 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45,873,764 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91,747,528 股,均为普通股。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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