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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2-07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2-1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331,54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7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本次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31,502,38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9.99 %);

0 股反对;4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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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双钱实业股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88,085,69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9.73 %);

2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22 %);40,000 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05 %)。

    3、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剥离房地产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31,502,38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9.99 %);

0 股反对;4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01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黄贞、王志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该《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中恒

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恒集团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中恒集团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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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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