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1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2-2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
团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295,897,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
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1
2、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3、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4、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
经 上 海 东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 公 司 2011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374,188,496.77 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4,929,597.43 元,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51,647,787.60 元 , 加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72,608,894.31 元,减去 2011 年中期已分配利润 335,712,364.86 元,2011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360,178,339.28 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为 131,107,629.63 元。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11 年度公司拟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91,747,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 109,174,752.80 元。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11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2
5、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 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6、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肇庆中恒
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恒实业”)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2,680,9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7、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肇庆中恒
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2,680,9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8、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的议案》。
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2,680,9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9、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议
案》。
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2,680,9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0
3
股反对;0 股弃权。
10、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11、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95,897,66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王志宏、邹志峰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该《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中恒集团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恒集团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中恒集团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