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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澄清公告2012-05-1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2-2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在传媒上出现了对公司的利润、现金流、税费,以及房地产业务经营等
方面的一些传闻。现公司将主要有关问题解释说明如下:
        一、传闻提到关于公司2008年至2010年销售收入增速低于利润增速的问题
    说明:

    公司近几年的主营业务为制药和房地产,造成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增长远快于

销售收入的原因,主要是制药产品销售涨价、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和药品销售收入

结构变化、各年度制药业务与房地产业务占总收入的比重不同、以及房地产业务

各年度结算利润不同的楼盘共同影响所致。

    2008 年至 2010 年制药和房地产业务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制药      房地产           制药      房地产       制药         房地产

           金额    88,097     52,764          51,465     18,181      35,464         24,574
 销售
 收入
           增幅       71%         190%           45%         -26%           -              -

           金额    22,218     33,459          18,336     16,834      14,703         23,501
 销售
 成本
           增幅       21%          99%           25%         -28%           -              -

           金额    65,879     19,305          33,129         1,347   20,761          1,073
 经营
 毛利
           增幅       99%         1333%          60%           26%          -              -

    其中:
    1、制药业务经营情况:
    血栓通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 2008 年的 57%上升到 2010 年的 81%,由

于利润高的产品销售收占总收入的比重增加,从而影响净利润的增长比例。

    2、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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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度,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 24574 万元,主要为升龙秀湾项目和恒祥

    二期项目,贡献的净利润为-875 万元;2009 年度,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 18181

    万元,主要为升龙秀湾项目、恒祥二期项目和转让土地收入 3991 万元,贡献的

    净利润为 454 万元;2010 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 52764 万元,主要为

    恒祥三期(恒祥豪苑)房地产项目,贡献的净利润为 15345 万元。

         升龙秀湾项目为旧城拆迁改造项目,成本较高,同时由于项目在当地房价上

    升之前已经预售,因此项目亏损;恒祥三期(恒祥豪苑)项目为药厂原在市区的

    所在地块开发,成本较低,在 2010 年房价较高的情况下销售利润较高。由于各

    年度销售不同的房地产项目,并且各项目的收益率不一致,所以会造成各年度收

    入增长比例与利润增长比例存在差异。



         二、传闻提到关于公司 2009 年至 2011 年上半年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量出

    现巨大反差的问题

         说明: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制药、房地产和食品,制药、食品业务的周转期

    较短,而房地产业务周转期较长。经营现金流净额多年低于净利润,主要是公司

    购置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开发、购置原材料等存货增加的影响。

         2009 年末存货为 27441 万元,2010 年度末存货为 81962 万元, 2011 年中

    期存货为 85377 万元,主要为房地产业务购置土地储备和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由

    于这些房地产项目未实现销售,占用了经营资金,造成了当年的经营现金流净额

    低于净利润或为负值。

         2009 至 2011 年上半年制药及房地产业务经营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制药     (中恒房地产及       制药     (中恒房地产及      制药       (中恒房地产及
                              钦州房地产)                   钦州房地产)                   钦州房地产)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76,432          29,663   133,175               36,748    72,121             18,7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52,877          52,401       99,011            66,675    51,391             35,992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3,555         -22,738       34,164           -29,927    20,730             -1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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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传闻提到关于公司税费不实的问题

    说明:

    1、公司增值税按照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预收货款定金及捐赠等其他视

同销售收入总额进行计缴。为获得地方在有关优惠政策方面的扶持,并支持地方

经济的发展,公司预缴了部分税款。

    2011 年上半年应计销项税 16,500 万元,本期应认征并抵扣的上年度进项税

15,413 万元,应交增值税 1,087 万元,实际缴交 19,045 万元,存在应缴与实缴

有 17,958 万元差额。公司已与有关部门协商妥善解决,在抵扣完差额结后,再

按规定缴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由于制药公司预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使“应交税费——增值税”、 “应

交税费——城建税”等项目出现大额的负值。

    2、2011 年中报“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期末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为 6

月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2011 年中报报告期末,应交个人所得税余额为 2329.9 万元,其中: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2300 万元,工资薪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29.9 万元。



       四、传闻提到关于“肇庆医药物流项目”,以及巨额资金或被关联方占用的

问题

    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1 日与广东肇庆高

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中恒(大旺)医药、保健食品生产基地会同书”、

“中恒(大旺)国际医药商贸物流产业园合作合同”二份意向性协议。肇庆高新

技术开发区与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协议的目的,除了希望广西中恒实

业有限公司来投资外,更希望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尽可能地利用各方面资源,

而相对当地政府而言,作为一个招商引资的主体,吸引其他企业来投资,支持当

地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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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签订的意向,如有合适的项目,肇庆方面允许上
市公司进行投资,而“肇庆医药物流项目”就是其中一项,该项目与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签订的项目在法律上没有关联。因为随着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必要对外拓
展,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从广东来广西发展的,现在广东也用优惠政策来
吸引公司回广东投资,该项目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关于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本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等已发布2012-3号临时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2012年1月30日发
布了2012-7号临时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关系及
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对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做出了详细说明。关联方与上
市公司发生的是资金往来款,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五、传闻提到关于在公司进行战略调整拟剥离房地产业务之后,2011 年房

地产存货仍然大幅增加的问题
    说明:
    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均为 2009 年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对房地产剥
离采用整体转让及加大销售等多种方式。
    2011 年下半年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增加金额

梧州恒祥豪苑项目                                               15,020,583.81

旺甫恒祥豪苑项目                                              165,839,561.00

钦州恒祥豪苑项目                                              322,459,605.52

工业园区其他土地                                               29,599,679.00

                   合计                                       532,919,429.33

    梧州恒祥豪苑项目于 2009 年开始建设,至 2010 年末项目的 A、B、C 区已完
工并实现销售,在建未完工为项目 D 区。由于项目 D 区为梧州恒祥豪苑项目整体
项目建设的一部分,故公司继续投入建成完工后,以对外销售的形式对其进行处
置。项目 D 区预计 2012 年全部实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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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甫恒祥豪苑项目于 2010 年开始建设,至 2011 年末,项目未尚未完工,累
计投入 165,839,561.00 元。
     钦州恒祥豪苑项目自 2009 年度开始建设,至 2011 年 12 月份才将整个项目
建 设 完 工 , 并 开 始 销 售 。 至 2011 年 末 , 钦 州 恒 祥 豪 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558,226,437.65 元,收到预收购房定金 98,224.00 元。钦州恒祥豪苑房地产项
目拟采用项目整体转让方式进行剥离。
     由于这些项目未能及时直接剥离,因此造成了 2011 年下半年房地产业务成
本有大幅度的增加。以后公司将通过销售或项目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六、传言提到关于房地产开发产品余额与预收账款明显背离的问题
     说明:
     公司对商品房的销售一般在全额收款或按揭款到位后,再办理房屋交接(交
钥匙)手续,但由于近期房地产信贷政策的调整,银行按揭申请时间相对较长,
在客户缴交首付房款、办妥按揭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时,也可以办理房屋交接(交
钥匙)手续。
     由于报告期末进行销售结转,公司在年末将预收房款结转到营业收入,合同
金额与预收款差额结转到应收账款,同时将开发产品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而钦
州恒祥豪苑项目至 2011 年 12 月份才开盘销售,收到预收购房定金 98,224.00
元,金额较小。因此,公司期末预收账款结余金额不大。


     七、传闻提到关于房地产存货大幅增加,竣工商品房金额却大幅下降的问
题
     说明:
     2010 年-2011 年开发产品(竣工商品房)变动数:                                单位: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结转       合并抵销影响       年末余额

2010 年    86,829,997.20   403,634,873.10   334,572,134.12                    155,892,736.18

2011 年   155,892,736.18    52,716,993.11    76,950,965.98   -13,349,698.75   118,309,064.56

 合计     242,722,733.38   456,351,866.21   411,523,100.10   -13,349,698.75         /

     2010 年至 2011 年度竣工商品房增加 45635 万元,销售结转 41152 万元。由


                                             5
于各会计期间存在确认开发产品(竣工商品房)增加的同时,又进行销售结转的
情形,因此,开发产品年末余额金额不大。


    八、传闻提到关于公司存货不实、虚增利润的问题
    说明:
    公司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增存货、
虚增利润的问题。


    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
修订)等规定执行。同时,公司按最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化报送系统报送
年报资料。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公告指定刊载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指定刊登报刊为《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
述指定网站及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的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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