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11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2-3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公司
的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9 日在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
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集中力量发展主业,规避国家宏观政策对房地产业务带来的影响,根据公
司发展的战略调整,中恒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梧州中恒
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和名下所属全部资产以85,0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予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能有效地避免投资风险,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的健
康持续发展。本次股权转让的事项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允,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上
述事项。
此议案内容详见 2012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恒集团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
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3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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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以 3 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内部问责制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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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临 2012-31)的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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