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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1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3-3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在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

许淑清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许淑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

    根据董事长许淑清女士的提名,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成员:许淑清    甘功仁    周宜强   陈明   傅文发

    主任委员: 许淑清

    (二)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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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甘功仁   周宜强   罗绍德   许淑清   姜成厚

    主任委员:甘功仁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周宜强   甘功仁   罗绍德   许淑清   傅文发

    主任委员:周宜强

    (四)审计委员会:

    成员:罗绍德   甘功仁   周宜强   许淑清   吴少彤

    主任委员:罗绍德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许淑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许淑清女士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廷先生、刘

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陈明先生、谢伟香先生、彭伟民先生、李建国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陈明先生、谢伟香先生、

彭伟民先生、李建国先生于 2012 年 6 月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

处分。第七届董事会认为,前述人员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

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鉴于他们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

对医药行业的经营管理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理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

                                     2
重的作用,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第七届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上述

六位作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淑

清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许淑清女士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李建国先生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李建国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童依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童依虹女士简历:童依虹,女,44 岁,大专毕业,1992 年参加工作,现任

中恒集团证券部副部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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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

贴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廷先生,男,48 岁,博士研究生。曾任广西梧州市委办公室副科长,市

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科长,梧州市万秀区副区长,梧州市东旭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中共岑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书记、市长,中共梧州市财政局党组

副书记,梧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刘伟湘先生,男,54 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整合传播部部长,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谢伟香,男,50 岁,大学本科毕业,中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煤炭建筑工

程公司二分公司助理工程师、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二分公司副经理、广东群

星房地产开发公司珠海公司经理、广东国际战备保障团参谋长兼国防飞机跑道

318 机密工程施工总指挥、珠江电影制片厂影城花苑小区开发总监、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彭伟民,男, 45 岁,大学本科毕业。曾担任梧州市塑胶厂厂长、梧州市万

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梧州市万秀区科委主任、中恒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部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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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国,男,45 岁,大学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类)、中国注册

税务师、会计师。曾任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中恒集团财务负责人。

    许淑清女士、赵学伟先生、陈明先生的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 2013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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