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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22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3-3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在北京展览馆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

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包括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在内的不超过 10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如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恒实业拟认购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总数的 22.52%,认购完成后,中恒实业将持有本公司不低于 22.52%的股权。由于

中恒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公司与中恒实业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甘功仁先生、周宜强先生、罗绍德先生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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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上达成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 议 案 相 关 内 容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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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的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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