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1-25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3-4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
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大学提前拨
付 2015 年度科研合作经费的议案》;
2013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大学签署科研合作协议书的议案》;2013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与北京大学正式签署了《中恒集团与北京大学科研合作协议书》。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中恒集团与北京大学科研合作协议书》
的约定,公司将在未来十年内向北京大学提供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合作科研经费,
用于支持北京大学生物动态光学成像中心谢晓亮教授及其团队进行单细胞测序癌症
早期诊断的研究。其中,第一年即 2014 年的 1000 万元人民币将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拨付,以后每年 1 月 31 日前汇入当年度的合作经费。
鉴于生物动态光学成像中心的科研需要,项目启动初期需要大量经费用于仪器
设备和实验材料购置。为使科研项目顺利推进,经北京大学申请,公司拟将第二年
即 2015 年度的科研合作经费人民币 1000 万元提前与第一年即 2014 年度的科研合作
经费人民币 1000 万元,两年科研合作经费共计人民币 2000 万元一起拨付至北京大
学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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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中恒集团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2、《关于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中恒(南宁)医药食品产业基地
项目第一期第一批项目的议案》
3、《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议案内容需逐项
表决)
4.1、股票种类和面值
4.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4.5、发行数量
4.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4.7、股票上市地
4.8、锁定期安排
4.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4.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5、《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6、《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
7、《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与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的议案》
9、《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201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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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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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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