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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二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案件被告)
     涉案金额:原案件一审判决金额为赔偿款 19,607,837.55 元,工程款
4,883,313.35 元,共计 24,491,150.9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本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黑龙江高院”)民事裁定书(2020)黑民终 201 号裁定,撤销齐齐
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齐哈尔中院”)(2019)黑 02 民初 17 号民
事判决,案件发回齐齐哈尔中院重审。由于案件尚待重审,目前公司暂时无法判
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恒升药业”)因缔约过失责任纠
纷将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齐哈尔中恒公司”,该公司为原
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中恒集团无关)、广西梧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作为被告向齐齐
哈尔中院提起诉讼。案件经齐齐哈尔中院一审审理判决:齐齐哈尔中恒公司给付
鼎恒升药业赔偿款 19,607,837.55 元,并返还鼎恒升药业工程款 4,883,313.35 元;
中恒集团对齐齐哈尔中恒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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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临 2019-7、临 2020-06)。
    公司因不服上述判决向黑龙江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经黑龙江高院立案后进行
了审理。
    二、 本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高院发来的(2020)黑民终 201 号《民事裁定书》,
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黑龙江省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齐齐哈尔中恒公司、中恒集团因与被上诉人鼎恒升药业缔约过失责任
纠纷一案,不服齐齐哈尔中院(2019)黑 02 民初 17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经
黑龙江高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黑龙江高院认为,鼎恒升药业起诉请求为,齐齐哈尔中恒公司给付工程款及
设备款,而一审法院判令齐齐哈尔中恒公司给付鼎恒升药业赔偿款,该判项内容
超出了鼎恒升药业的诉讼请求,且该请求中实质包含了解除合作关系的内容。案
涉厂房及机器设备虽是中恒生物制药、保健食品产业基地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该部分资产仅是被法院查封,未确定要被依法拍卖,即合同是否不能继续履行
尚不确定,在此情况下对双方合作中的部分事项按解除进行处理不当,应结合另
案查封情况的进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是否成立。另外,本案案由为缔约过
失责任纠纷,中恒集团并非案涉租赁合同的相对方,若鼎恒升药业认为中恒集团
在作为鼎恒升药业股东期间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的,可另行起
诉,判决中恒集团对案涉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是否适当,应进行深入研究,据实判
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
如下:
    一、撤销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 02 民初 17 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齐齐哈尔中恒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164,255.75 元予以退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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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人中恒集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164,255.75 元予以退回。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据本次黑龙江高院裁定结果,由于案件尚待重审,目前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
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 备查文件
    黑龙江高院《民事裁定书》(2020)黑民终 201 号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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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
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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