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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鑫科:*ST鑫科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06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 鑫科            编号:临 2021-01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建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
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
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
约束机制,完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核心
及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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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
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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