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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定向收回“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定向收回
               “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部分员工作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将自筹
资金委托广汇集团统一代收代付给证券公司设立“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宏广计划”),由证券公司在托管银行监督下进行专业化投资
管理,参加“宏广计划”的员工委托资金只能交易广汇能源(SH600256)流
通股股票并长期持有。本期“宏广计划”全部委托人范围为:截止 2012 年 9
月 18 日在职的广汇集团及控股公司中层以上员工共计 2215 人,资金总额共
计 564,021,400 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增持计划完成时,“宏广计划”
共持有公司股份 48,700,5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3%。(内容详见 2012-067
号、2012-093 号公告及附件)。
    2015 年 10 月 12 日,本期“宏广计划”员工缴款三年期限到期,增持完
成日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持有期满三年。经广汇集团充分征询员工持有人意
见,决定向后延期三年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广汇集团保证对于继续持有“宏
广计划”的员工退出及权益,仍按照原“宏广计划”管理办法延续执行。(内
容详见 2015-065 号公告)。
    2017 年因金融机构监管政策变化,原证券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计
划提出新的要求与标准,原员工共同持有的“宏广计划”继续延期存在不确
定性,根据此新情况,经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研究决定:由广汇
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定向收回 “宏广计划”帐户持有的广汇能源股份,按照原
宏广计划管理办法向参与员工退付本金及相关收益,“宏广计划”帐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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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宏广计划”
延期存续期前不减持,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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