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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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7-018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全体监事保证 2016 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
的履行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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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
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事故的问责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7-02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问责报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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