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与落实,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在对所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 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所有董事候选人均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提名韩士发先生、胡劲松先生、林发现先生、刘常进先生、 李丙学先生、宋东升先生、王建军先生、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张伟民、胡本源 马凤云、 孙积安 2017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