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2017-06-0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2 月 2 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
行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24 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至今,证券市场和部
分募投项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抓住一带一路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推动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
了调整并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修订。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1、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
(1)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062.893 万股(含 110,062.893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
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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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21,424,6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税前)。
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
调整为不超过 110,584.518 万股(含 110,584.518 万股)。
(2)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4,811.32 万股(含 44,811.32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
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21,424,6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税前)。
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
调整为不超过 45,023.70 万股(含 45,023.70 万股)。
2、对本次募资资金数量及用途进行了调整
(1)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分别用于投资哈萨克斯坦 LNG 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
销转运站项目、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各项
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1 哈萨克斯坦 LNG 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 10.62 10.00
2 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 24.97 20.00
3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108.68 25.00
4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 15.00
合计 - 70.00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
2
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
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50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分别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1 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 24.97 20.00
2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 8.50
合计 - 28.50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
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3、删除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萨克斯坦 LNG 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的相关披露内容。
4、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出具之日至《公
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出具之日期间发生的其
他变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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