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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0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4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
       议案
5.00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方案的议案
5.01   发行数量                                        √
5.02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6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
       报措施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7)人
1.01   韩士发                                          √
1.02   胡劲松                                          √
1.03   林发现                                          √
1.04   刘常进                                          √
1.05   李丙学                                          √
 1.06   宋东升                                        √
 1.07   王建军                                        √
 1.08   赵 强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
                                                       人
 2.01   胡本源                                        √
 2.02   马凤云                                        √
 2.03   孙积安                                        √
 2.04   张伟民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应选监事(3)人
        案
 3.01   李江红                                        √
 3.02   梁   逍                                       √
 3.03   王   涛                                       √
 3.04   鄞东梅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 1-9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
  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
  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
  附件 2。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17/6/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7 年 6 月 14 日、15 日北京时间 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
  日不晚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 18:00 时)。

  五、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
  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     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     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韩士发
1.02        胡劲松
1.03        林发现
1.04        刘常进
1.05        李丙学
1.06        宋东升
1.07        王建军
1.08        赵 强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胡本源
2.02        马凤云
2.03        孙积安
2.04        张伟民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1        李江红
3.02        梁 逍
3.03        王 涛
3.04        鄞东梅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
5.00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        发行数量
5.02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6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
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
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
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
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
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
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
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
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
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       -         -          -      -
     案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