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监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7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黄儒卿通过视频参加
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
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
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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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6 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符合配股
条件的说明》。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 A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
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
公司截至目前的总股本 5,221,424,684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
超过 1,566,427,405 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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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股数量上限按
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原则和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① 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在
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
他原因而发生变动,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
② 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
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③ 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
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
浦发银行—华龙证券金智汇 3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
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公司披露本次预案时同时披露上述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
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将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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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分别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一、二、
三期)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亿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亿元)
(1) 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 31.60 9.00
(2)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 31.00
合计 - 40.00
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
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
券预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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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
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
股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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