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董事会第七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
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
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下
上市公司配股有关监管安排、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
简称“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A 股上市公司配股时,亦需通过
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公司目前并非内地与香
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但由于曾经是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
目前仍存在部分香港投资者股东,公司拟在香港证监会就公司配股事
项批准登记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登记。公司董事会授权宋东升、
林发现两位公司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
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代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
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
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
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及与
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