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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方案2018-04-1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应能源
    战略发展需要,在吸引更多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一、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二、基本年薪标准
          1.董事长:基本年薪 125.94 万元/年
          2.总经理:基本年薪 88.11 万元/年
          3.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划分为五档,分别为:

                               基本年薪:万元/年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五档
           33.22       38.79        45.43          53.13          61.71
        4.公司外部引进的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可根据协议工资标准
    执行。
        5.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 12 个月发放。

          三、绩效年薪标准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其中: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
          绩效系数如下:



   岗位              绩效年薪                              备注

董事长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总经理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副总经理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0.7
                                         任的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总监、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
董事会秘书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0.7
                                         任的
    备注:分管产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产业公司目标责任书绩效兑现
    结果执行。
        2.绩效年薪兑现流程
        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实施考核          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整体兑现比例          依据高管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结
    果         兑现个人绩效年薪发放金额
        (1)公司整体兑现比例: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在考核结
    果确认后,根据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得分,按下表计算确定公司高管
    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比例:

   考 核 得 分
               R<85 85≤R<90        90≤R<95   95≤R<100   R≥100
   (R)
   兑 现 比 例
                  0        50            75           90        100
   (%)
      (2)个人绩效年薪发放
        根据《关于年度公司员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办法,依据公司高
    管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个人绩效工资具体发放金额。
        个人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公司高管人员整体兑现比例
        其中: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在称职及以上的予以全额发放,称
    职以下的不予发放。

       (3)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程序,经审批后进行发放。
    四、晋升标准及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
公司高管人员晋级或晋升或免职审批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评
优秀,经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工资可予以晋级;
    2.对公司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可予以晋升职务;
    3.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
评合格及以下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经董事会审议,予以免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