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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4-1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 16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3 日
                          至 2018 年 5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
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
     6    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7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
     8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9                                                      √
          议案
          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
    10                                                      √
          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 1-10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监事会
  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
   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金智汇 3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
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18/4/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
  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25 日、4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0:
  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邮戳日不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7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8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9
       议案
       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
 10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