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5 月 3 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18/4/2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
44.26%股份的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
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2017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55,383,993.59 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127,229,357.16 元,分配 2016
年股利 156,642,740.5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285,199,893.32 元
后,2017 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4,656,711,789.23 元。
以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6,737,103,27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共计分
配现金红利 336,855,163.50 元(含税),占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1.40%。2017 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
配售股份的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本次配股发行完毕后,公司股份总
数增加至 6,737,103,27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6,737,103,270 元。鉴
于上述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 16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3 日
至 2018 年 5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
6 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7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
8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9 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案 √
11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以上第 1、2、4、5、6、7、9、10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4、5、8、9、10 项议案已经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1、12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1 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第七
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4
月 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第 11、12 项议案为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提出。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
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金智汇 3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7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8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议案
11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