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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会董事 11(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其中
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委托出席
2 人,其中:董事胡劲松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吴晓勇代为出席
会议;独立董事马凤云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积安代为
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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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董事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为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2018-105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董事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宋东升、林发现、
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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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解除限售或行权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或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或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
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和注销事宜,终止公
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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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高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8-110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2018-106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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