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授权投资额度:本次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初
预计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10 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从而提高资金收
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及投资品种
(一)交易对方
公司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初预计基础上增加不
超过 10 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
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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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
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
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
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且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
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
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本次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
初预计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资金。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理财金
额、期间、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购买理财产品风险
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仍与宏观经济周期及波
动性存在关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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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
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
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
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
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实施的有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
定和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时间、投
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
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
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
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
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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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 10 亿
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初预计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10 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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