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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11-16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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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5


三、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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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6 点 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
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东升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宋东升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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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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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
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
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
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
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
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
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
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
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
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3759961、
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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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2 日、2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六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以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
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
上,2018 年公司年初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截止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为 14.4 亿元。
     为进一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现拟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10
亿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初预计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额度购买理
财产品,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
的自有闲置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一、追加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
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
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
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且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
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
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本次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初预计基础
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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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购买理财产品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
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购买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
    本次追加单笔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或年末累计余额在年初预计基础
上增加不超过 10 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

    2、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
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
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理财风险
    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仍与宏观经济
周期及波动性存在关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4、风险控制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
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
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
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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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
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
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计划
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
决议,制定和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
品的实施时间、投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
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购买理财
产品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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