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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19,931,8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82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 7 人,其中:董事刘常进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委托出席 4 人,董事吴晓勇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
席会议委托董事林发现代为出席会议;董事李丙学因出差原因未能亲
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韩士发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本源因工作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
凤云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积安代为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会主席梁逍因工作原因
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周江玉代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倪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高
飞、王军及财务总监马晓燕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013,459,686 99.7857 6,448,165             0.2135   24,000    0.000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由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