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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项目投资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
                     油气区块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项目实际商业开采成本较高,短期内经济价值
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哈萨
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田项目(以下简称“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投
资。
    ●目前,公司其他各生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仍处
于风险勘探期间,未产生收入。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
性影响,对当期损益影响在可控范围内。该项目终止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
通知,其于荷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Volga Petroleum B.V.(以下简称“Volga”)
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股东会且形成决议,基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项目实
际商业开采成本较高,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田项目(以
下简称“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投资。项目确定终止后由广汇石油及其所属
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程序。

    一、项目前期情况回顾
    2011 年,为了继续扩大公司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的资源量,公司与相关
权益所有方签署了收购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备忘录。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
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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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 51%权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004、005 号
公告)。
    2012 年 10 月,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 Volga 拟出资 2 亿美元以增资入股的方
式取得 Foren associates B.V.(以下简称“Foren”)的 56%股权,以取得其持
有 Alga CaspiGas LLP(以下简称“ACG”)的 56%股权,从而间接拥有哈萨克斯
坦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的 56%权益。
    公司【2012】005 号公告已明确披露:“区块位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国界边
缘阿特劳地区的滨里海盆地,包括区块 XXVII-4(部分)、5(部分)、XXVIII-4
(部分)、5(部分)和 6(部分)区块,合同区西部边缘紧邻哈俄边境,南部紧
邻里海海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盆地以及圈闭地质资料基础上,根据三维
地震资料,对该区块的资源量进行了估算,并出具了《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区
块勘探综合评价研究》,认为南依玛谢夫勘探区域或合同区域有很好的勘探潜力。
    南依玛谢夫油气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西部阿特劳州滨里海盆地,里海北边,
毗邻俄罗斯边境,合同区块总面积1,272.6k㎡。盐下储层风险前总资源量为:保
守资源量1102.6×108m3天然气,2286×104t油(当量);最佳资源量;1922.5×108m3
天然气,8000(平均)×104t油(当量);乐观资源量2862.15×108m3天然气,13714
×104t油(当量)。盐上储层风险前总资源量为:保守资源量5127×104t油(当量),
最佳资源量6375×104t油(当量),乐观资源量7624×104t油(当量)(具体内容
详见2012-005号公告)。

    二、项目收购后的相关工作推进及拟终止原因
    收购工作完成后,2013 年末该项目第一口探井(IUB-1 井)顺利开钻,于 2014
年 6 月末完钻,完钻井深 4,266m,地质录井有良好油气显示,电测资料显示:一
类储层厚度 36.2 米,二类储层厚度 18.3 米,三类储层厚度 28.3 米,储层厚度
共计 82.8 米。储层类型为空隙裂缝型。IUB-1 井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进行系统试
井。测试结果显示:日产气 7,000 方,水样:矿化度 88.1g/l,为 CaCl2 型水(III
型)。勘探结果显示该区块内含可观的油气储量,但由于在较深的勘探井中发现
了较高含量的硫化氢,商业开发存在较大风险及难度。之后经过反复试验及多方
专家论证,该区域虽资源储量丰富,但因内含较高硫化氢成分,商业开采成本高
于预期,鉴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
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经审慎考虑,与各方股东经过多次沟通并于近日召集
Volga 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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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之控股公司Volga已累计出资4562.80万美元,截止2017
年末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40.00万美元。出于谨慎的会计处理原则,
2018年1月至11月分批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22.80万美元,已计入当期
损益,剩余100万美元将在本项目确定终止后一次计提完毕。鉴于2018年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计提全额减值损失后公司仍可全面完成年初预计实现的
年度净利润计划目标。
    目前,公司其他各生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仍处于风
险勘探期间,未产生收入。公司终止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
内外部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对当期损益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终止项目投
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该项目终止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项目确定终止后由广汇石油及其所属各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
程序。详细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 中国证 券报 》及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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