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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红淖铁路开通试运营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淖铁路开通试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近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子公司新疆
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报告,根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新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矿
区铁路初步验收咨询意见》(乌铁办函〔2018〕1428 号)、《红淖铁路工程运营
安全评估咨询服务意见》(乌铁安函〔2018〕1473 号),以及哈密车务段、哈密
机务段、哈密工务段、哈密电务段、哈密供电段、哈密货运中心、乌鲁木齐西
车辆段、乌鲁木齐通信段关于红淖铁路设备开通申请文件,经乌鲁木齐铁路局
确认,新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矿区铁路验收合格,具备开通条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0:00 起开通使用,进入试运营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铁路公司所承建的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以下简称“红淖铁路项
 目”),经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2年3月开工兴建,
 历时8年,总投资108.68亿元,是国内首条国家批准、国网规划、国标设计、民
 企控股、民资兴建、联合运营的Ⅰ级重型轨道电气化铁路(预留复线)。
     红淖铁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的哈密地区,自甘新交界处的兰
新铁路红柳河车站引出,经哈密市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沿东天山边缘西行经
伊吾县下马崖乡,至终点伊吾县淖毛湖镇,验收线路全长 435.6 km,沿线共设
27 个车站。项目主要工程包括红柳河至淖毛湖段,正线全长 313.09km;淖毛湖
矿区段线路全长 122.51km,其中西部支线长 60.68km,东部支线长 53.21km,煤
化工专用线 8.61km。

    二、开通范围
    红柳河站(不含)-淖毛湖站(含货场)-白石湖东站(含环形装车线)段工
务、信号(含 CTC 设备)、通信、供电(不含牵引供电设备)、机务、车辆等专
业相关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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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运营条件
    开通后按照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公布的技术条件试运行。

    四、红淖铁路开通试运营的影响
    红淖铁路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煤炭资源所处的区域优势,
联通出疆货运北翼通道,进一步提高公司煤炭等能源产品运力、降低运输成
本,进而推动“疆煤东运”战略的快速实施。该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原铁道部列
为落实《国务院新36条》的民营项目示范工程,是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
重点铁路建设项目,是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能源大通道建设的重点项目;是国家铁路路网规划中“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自治区目前投资额最大、线路最长、标准最高的由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国
家路网建设的资源开发型货运铁路。
    红淖铁路项目投入试运营后,初期年运能为3950万吨,远期将达到1.5亿
吨,将新疆优势资源富集区与兰新大动脉紧紧连在一起,成为新疆优质煤炭资
源、甲醇、煤焦油等化工产品以及包含农产品等在内的各类出疆物资实现外运的
重要通道。当地的货物从这里出发,分别与兰新铁路和哈临铁路相连,进而到
达河西走廊、川渝、内蒙及京津冀等地区,成为连接南北翼运输通道的重要纽
带,对于改善哈密市及沿线区域交通条件,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促进资源
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当地的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充
分发挥项目所处的区域优势,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际运营可能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
的影响,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取决于未来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情况,同时后续项目进
展亦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运行状况等因素影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
发布阶段性进展公告。
    2、《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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