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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6-03-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原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及陈平先生因在公司任职已满 6 年,
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
次会议,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截止目前,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五名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沈洪涛女
士、张楠女士、马荣璋先生、朱卫平先生及董事孙传春先生,其中沈
洪涛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分别如下:
    (一)2015 年 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会
议,听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年报审计事中
汇报,审议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14 年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及 2015 年工作计划。
    (二)201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15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四)2015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15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就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通
过不定期地约见、电话联系等形式联系审计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
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经审阅,未发现在审计过
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业务,且
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鉴于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服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了解,对制度执行落实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
适时对运行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修改和完善。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
司内控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
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喜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提
高审计工作的效率,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
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
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