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0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兰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关联董事兰亚平、
张木毅、孙传春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
案。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同时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定价机制进行修订,增加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其他条件,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后 6 个月内的
有效期内,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 31.68 元/股且不低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若

                                1
前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兰亚平、张
木毅、孙传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23”)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关联董事兰亚平回避表决。
    同意:7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二)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
    同意:8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三)与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
    同意:8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四)与刘益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

                                  2
    同意:8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五)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关联董事张木毅、孙传春回避表决。
    同意:6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
订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24”)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涉及以下两个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
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构成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兰亚平回避表决。
    同意:7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构成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张木毅、孙传春回避表决。
    同意:6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 2014 年度《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并对
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