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2016-04-0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定价原则

进行修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

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依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障碍。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相
关事项,并同意将所涉及的全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cJl:t :u:t 76 iE JC ,  J' "" )~ 1-f ~ .~ JF1t ,: 15} *.i' l~rt 0
                            1;i                                        nJ ~ffi lL ~ ~ ~ -T
*
ti\ ~1~0 7F ~ rr IN~ ir~ ~~lul: ~c~  o{J~ '1 :w: )




                                           2




                                                  'ON Xl:::J.:!
                                                                                             : WO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