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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6-06-02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本次减持股东的具体减持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

减持数量不超过1284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

简称“东方资产海口办”)《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东方资产海口

办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资产海口办持有公司 1423 万股股份,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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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5.43%,均为 2000 至 2001 年期间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原发起人股

东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

二个月内,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其最

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份,减持数量为 247 万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来源:东方资产海口办 2000 至 2001 年期间以物

抵债方式取得原发起人股东持有的股份。

    2、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4 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4.9%)。

    3、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

    4、拟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 55 元/每股。

    5、拟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其中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 262 万股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东方资产海口办此前未披露减持的意向及相关承诺。

    (三)拟减持原因:该公司财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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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拟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因股价变动和大宗交易受

让方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减持未能按计划实施,东方资产海口办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资产

海口办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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