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6-06-02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本次减持股东的具体减持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
减持数量不超过1284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
简称“东方资产海口办”)《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东方资产海口
办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资产海口办持有公司 1423 万股股份,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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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5.43%,均为 2000 至 2001 年期间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原发起人股
东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
二个月内,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其最
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份,减持数量为 247 万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来源:东方资产海口办 2000 至 2001 年期间以物
抵债方式取得原发起人股东持有的股份。
2、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4 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4.9%)。
3、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
4、拟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 55 元/每股。
5、拟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其中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 262 万股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东方资产海口办此前未披露减持的意向及相关承诺。
(三)拟减持原因:该公司财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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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拟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因股价变动和大宗交易受
让方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减持未能按计划实施,东方资产海口办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资产
海口办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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