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2016-06-04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4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0日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46号)
(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二次反馈意
见》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
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于2016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现根据公司收到的进一
步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更
新,具体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
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
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