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6-2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晟有色
股票代码:600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8 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 1008 室
联系电话:0898-66563203
邮政编码:5701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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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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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附 表:简易权益变动报告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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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广晟有色、公司:指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减持广晟有色股份
本报告书: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广晟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8 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 1008 室
负责人:林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138666136
企业类型: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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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
下开展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0 年 4 月 21 日至 2050 年 4 月 21 日
通讯方式:0898-665632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
为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兑现收
益并获取现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广晟有色股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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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1 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拟在 2016 年 12 月 26 日前减持不超
过 1284 万股股份。
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广晟有色股票 1423
万股,占总股本的 5.428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广晟有色 112.39 万股股份,减持后仍持有广晟有色
1310.6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99999%,不再是广晟有色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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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上海证据交易所
及广晟有色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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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广州市
名称 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广晟有色 股票代码 600259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义务人名 义 务 人 注 海口市
司海口办事处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1423 万股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5.4287%
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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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112.39 万股
息披露义
务 人 拥 有 变动比例: 0.4288%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1310.61 万股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4.99999%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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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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