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
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时 , 总 股 本 1,452,102,930 股 扣 减 公 司 回 购 账 户
39,478,064股后的1,412,624,86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3,787,459.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下一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0
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
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能认真、勤勉地履行审
计职责,恪守保密义务,保证了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提请董事会讨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 2021 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年度审计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讨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提案》
   2020 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2020 年报披露报酬总额
           姓名              职务
                                              (万元)(税前)
        沃 健         独立董事                                6.53
        宋执环        独立董事                                6.53
        任明武        独立董事                                6.53
        陈 卫         董事长                                199.35
        陈森洁        董事                                  129.80
        官 勇         董事、总经理                          121.70
        吴国明        董事、副总经理                        118.60
        李 阳         董事、副总经理                        236.43
        赵芳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67.90
        花天文        监事会主席                             65.30
        陶春雷        职工代表监事                           49.80
        俞光明        监事                                   39.06
        赵伟锋        副总经理                               71.20
        吴文海        副总经理                              134.31
        周亚梅        财务总监                               65.70
        高 明         常务副总经理                          170.00
  刘升平(1-5 月)    独立董事                                3.47
  傅黎瑛(1-5 月)    独立董事                                3.47
  吴清旺(1-5 月)    独立董事                                3.47
        陈以平        副总经理                               22.05
    上述议案中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
决定对下属控股公司核定 2021 年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拟担保金
      担保人                     被担保对象                          期限
                                                        额(万元)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25,000    四年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15,000    一年
                     曼佳美(新加坡)照明电子有限公司         600    一年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           1,000    一年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000    一年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5,000    一年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7,000    一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3,500    一年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            3,000    一年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5,000    一年
                              曼佳美英国公司                4,000    一年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5,000    一年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0,000    一年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19,000    四年
    有限公司
                          合计                            105,100
               上述合计担保额度占 2020 年末
                                                           26.82%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因其业务发展所需拟提供的担保,公
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主
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控股下属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
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
董事长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
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法律文书。此议案金额为公司担保的最大额
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 2021 年
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预算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
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
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
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
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
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本授
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
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