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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0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658,4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64.4518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
董事长程霄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一致推举,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曾安业先生代为主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乙名律
师、韩洪敬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其中部分外地董事、监事以视频方
   式参会。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2 人,董事曾安业以视频方式出席;董事程
                 因公务未能出席;独立董事马永义、杨虹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魏明珠、黄建文以视频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代行职责)程霄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高管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许琳               83,494,672                    99.8042       是
  1.02       刘皓之             83,494,662                    99.8042       是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牛炳义             83,512,260                    99.8253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许琳              26,619 13.9817
1.02      刘皓之            26,609 13.9764
2.01      牛炳义            44,207 23.219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按照累积投票制,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乙名、韩洪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