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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建发展:城建发展关于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2-1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之间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存在业务往来,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续
         签《工程协作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以 5,198.49 万元收购兴
         怀公司持有的兴胜公司 65%股权并终止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
         怀柔棚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55 号公告),公司与
         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除此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
         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
         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签订的《工程协作协议》即将期满。鉴

于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存在业务往来,集团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可以根据其自身的资质和能力参加公司在手项目的工程

建设投标工作,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就

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以 5,198.49 万元收购兴怀

公司持有的兴胜公司 65%股权并终止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怀柔棚改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55 号公告),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除此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
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集团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909934T

    成立时间         1993 年 11 月 0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代华

    注册资本         750,000 万元

                     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

                     能源、交通、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

                     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
    主营业务
                     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仓储、

                     运输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轻

                     工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木材;零售汽车(不

                     含小轿车);饮食服务;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
                   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

                   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等有关规定,在其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交易价格。集团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可

以根据其自身的资质和能力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工作。公司及附属企

业不为集团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任何优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特殊或

优惠政策。

    2、集团公司承诺不利用其为公司控股股东身份干涉公司及附属

企业的招标工作,不向其附属企业及任何第三方泄露其知晓的与招标

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或信息。

    3、集团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投标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的有关程序和规则进行。

    4、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且所有招投标工作均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公

司的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集团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认为该

协议有利于规范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

2022-19 号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