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 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拓钢铁”)、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宝股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整 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鑫拓钢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的担保;为 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整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 具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 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 300,192.9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 为鑫拓钢铁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钢宝股份提供担 保余额为 6,269.19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 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拓钢铁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 为钢宝股份提供不超过33,5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0年 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1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 )】 2021年9月28日,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莫愁湖支行(以 下简称“稠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稠州银行发生的授 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 《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为南钢国贸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拓钢铁与宁波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钢宝股 份与宁波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钢宝股份与江苏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 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 2 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 资 产 总 额 为 586,560.44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377,558.97 万 元 ( 贷 款 总 额 为 264,553.10 万元 );2020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 净利润24,471.08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1,282,489.85万元,负债总额为 1,065,346.93万元(贷款总额为363,273.31万元);2021年1-6月,南钢国贸实现营 业收入1,386,330.24万元,实现净利润8,141.44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兆勇 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1号 楼503-1室 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 经营范围:铁矿石、煤炭、钢材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拓钢铁 资产总额为16,372.12万元,负债总额为8,960.20万元(贷款总额为0 万元 ); 2020年度,鑫拓钢铁实现营业收入41,501.89万元,实现净利润3,466.81万元。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鑫 拓 钢 铁 资 产 总 额 为 18,021.66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9,933.21 万 元 ( 贷 款 总 额 为 0 万 元 ) ; 2021 年 1-6 月 , 鑫 拓 钢 铁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 11,692.68万元,实现净利润676.53万元(未经审计)。 鑫拓钢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金城 公司注册资本:15,08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 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 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煤炭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钢宝股份 资产总额为95,384.20万元,负债总额为63,399.93万元(贷款总额为0 万元 ); 2020年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7,463.54万元,实现净利润5,608.85万元。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钢宝 股份 资产总 额 为 124,946.72 万元,负债总额为 90,988.16万元(贷款总额为3,000万元);2021年1-6月,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270,055.53万元,实现净利润5,054.96万元(未经审计)。 钢宝股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其 58.09%股权,公司全资 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 8.20%股权,南钢发展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其 6.63%股权。 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稠州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二)招商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三)宁波银行 1、钢宝股份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鑫拓钢铁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25,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四)江苏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1,628.70万 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4,955.36万元,公司及其全资、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673.34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 5 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0%、14.12%、0.2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