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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水利:控股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征收标的物: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公司”)所属
东城水厂房屋及附属物
    ●货币补偿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一、协议签订概述
    根据兰溪市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兰政告[2017]16 号)精神,兰溪公司所属东
城水厂位于云山路婺江路 51 号,为桃花坞区块棚户区改造征迁范围。2019 年 11
月 25 日,兰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城水厂相关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事宜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兰溪公司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溪市人民政
府云山街道办事处桃花坞区块征迁指挥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
议》。协议补偿金额为 2,000 万元,分期支付。


    二、协议基本情况
    1、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兰溪公司东城水厂位于兰溪市云山街道婺江路 51 号,是兰溪公司制水厂,
日供水能力 5 万吨,始建于 1969 年,系兰溪老城区饮用水主供水厂,其房屋建
筑面积 2780.98 平方米,房屋权证号为房权证兰字第 010308、010309、010310、
010311 号。


    2、评估报告结论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603 号)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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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委估资产在评
估基准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 14,077,390.00 元。”


    3、协议约定兰溪公司应获得各类补偿补助共计 2,000 万元人民币。兰溪公
司在协议生效后须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按协议要求腾空交付。


    4、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房
屋征收实施单位支付 500 万元人民币、房屋腾空交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房屋征收
实施单位支付 1,500 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兰溪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兰溪公司东城水厂腾空交付之前,收到的补偿款暂计入“预收账款”。上
述补偿款主要对本次被政府收回资产报废损失的补偿,属于相关固定资产处置所
得款项,按照相关资产类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处理,所得款项扣除所
处置资产的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后计入处置时的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2、《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拟了解部分资产在持续使用条件下的价值评
估项目资 产 评 估 报 告》(坤元评报〔2019〕603 号);
     3、兰溪公司2019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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