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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9  

                        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   编号:临 2021-03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9 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建集团”)与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钢管”)签署
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中
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6%股权协议书》,江阴钢管向电建集团转让其持
有的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水务”)6%股权,并将其持
有的中国水务 4%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以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的方式
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

    2021 年 12 月 23 日,电建集团与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拓世诺金”)签署《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拓世诺
金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7.0833%股权转让给电建集团。此外,拓世诺
金已向电建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2.9167%
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并约定
《承诺函》自《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生效。

    上述股权转让与股东权利委托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电建集团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
具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
                               1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次要约收购系因电建集团通过股权转让
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中国水务控制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 44.50%股权,并通过接受
股东权利委托,享有中国水务 6.92%表决权)。中国水务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9.99%。本次交易完成
后,电建集团通过中国水务间接拥有钱江水利的权益将超过钱江水利
已发行股份的 30%,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更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电建集团应当向除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
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公司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
面要约。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情况简介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

    本次要约收购人为电建集团。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
人的实际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境内外水务、水务工程及相关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

                               2
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
设备的制造修理租赁,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生产、销售
及相关招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等为电建集团的经营范围,为进一
步做强做大水务业务,电建集团决定收购部分中国水务股权并实现控
股,从而实现水务业务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建集团通过控股中国水务间接拥有钱江水利
的权益将超过钱江水利已发行股份的 30%,且钱江水利实际控制人将
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而触
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电建集团应当向钱江水利除中国水务及其一
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
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钱江水利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方式及收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钱江水利除收购人本次间接收购取得的股

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流通普通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

次间接收购取得的股份以外的钱江水利全部已上市流通普通股具体

情况如下:
                    要约价格(元/     要约收购数量       占钱江水利已发行股份
     股份种类
                        股)              (股)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
                             11.09         211,829,297                 60.01%
       股
注:此处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包含处于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状态的流通股份。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告。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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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
者集中事项尚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申报并通过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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