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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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
员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2022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
董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对董事会<2021 年度被出具带强
调事项段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共十一项议案,并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3、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本
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4、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和《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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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就定期报告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本
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并就定期报告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
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2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公司建立了
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能够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严谨,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
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二)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预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利润拟不分配,是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等
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
(三)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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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公司
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内控与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升财务
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专
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的客观说明反映了该事项的真实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同意
董事会专项说明中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的解决方案,该方案有利于
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相关问题,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以及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
调事项段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
具了专项说明,认可并尊重其独立判断。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七)监事会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
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九)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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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作为公司监事,2022 年度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诚地履行监事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
的权利,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对监管部门关注的问题,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
及审计委员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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