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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3-05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2
日、3 月 3 日、3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
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虽然,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
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
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2 日、3 月 3 日、3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1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西水股份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
又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
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肖卫华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
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
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
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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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
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
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
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
然,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
专项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
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
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的相关内容。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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