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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04-30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2-02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
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
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以及中审亚太出具的《2021 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星
期四)开市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3 条、第 9.3.14 条,交易所自公司披露年报
后 5 个交易日内,将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
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由上市委员
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在披露年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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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交易所公告对
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
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
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所
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交易所作出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
让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情况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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