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前提交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 我们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中《关于聘任江浩先生、刘智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对江浩先生、刘智春先生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认为其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选举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王智、宋蔚蔚、李理、林衍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