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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尔多斯:独立董事意见2019-04-30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等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修订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且不会增加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的潜在负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三、关于修正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修正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
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
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国
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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