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2015-10-3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核查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广信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是正常的
企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关
联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进军 程晓鸣 靳庆鲁
2015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关
联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进军 程晓鸣 靳庆鲁
2015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关
联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进军 程晓鸣 靳庆鲁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