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11-27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
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广汇汽车”)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相关议案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2015年11月26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在停牌
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天发布一次
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沟通与磋商,由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规模较大,且涉及境外上市公司收购,方案论证较复
杂,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为避免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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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
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进军 程晓鸣 靳庆鲁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