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复牌提示性公告2015-12-23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5-09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5 年 9 月 26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9 月 28 日起
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后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11 月 28 日发布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
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汽
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5年
12月12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
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自2015年12月12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股
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9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公司在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组织相关
人员进行了回复,并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对《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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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3
日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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