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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19-055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发生金额为人民
        币 1.48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3 月 21 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为安琪酵母(赤
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安琪
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
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酵母
(崇左)有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
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美元 11200 万。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详细内容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公司 “临 2019-003 号 ”、“临 2019-008 号”、
“临 2019-020 号”公告。
    2017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德
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陇川支行)申请

                                     1
流动资金借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近期,由于安琪德宏经营发展需要,向农
行陇川支行申请使用了人民币1.48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安琪德宏同农行
陇川支行本次使用的人民币1.48亿元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没有
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2、代表:吕江波

    3、注册资本:壹亿捌仟柒佰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4、注册地址: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

    5、经营范围:高活性干酵母、食品添加剂、有机肥料、有机水溶肥、生物

有机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6、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38%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499.65                 67,148.11

   负债总额                     34,239                  39,746.36

   净资产                     40,544.52                 44,162.06

   营业收入                   50,388.08                 34,221.40

   净利润                      6,680.60                  2,948.1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
     2、主债权: 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正
     3、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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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
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期限: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
       本次担保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担保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详细内容请查看载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担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
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
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为安琪德宏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琪德宏为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
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48 亿元、美元 5200 万(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比例 11.96%。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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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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