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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迪苏: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7-25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蓝星
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19 年短期薪酬政策》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政策在 2019 年薪酬计划和中期薪酬计划的基础上,对公司管
理层的总薪酬做了更详细的规划,使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上市公司的发展与市场
表现有了更紧密的联系。在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时,也使个人利益与股
东利益相统一。此外,2019 年短期薪酬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会损害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激励
计划。
2.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
告》反映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