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03-08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7-02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曙光集团”)的通知,曙光集团将其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辽宁省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9,500,0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
期为 2017 年 3 月 6 日。
同时,曙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500,000 股
质押给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占公司总股本 1.41%,上
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
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7 年 3 月 6 日。
截止本公告日,曙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43,713,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21.27%;累计股票质押数为 143,713,3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21.27%。
曙光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
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曙光集团具备资金偿
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