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6-13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7-04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8 名,关联董事李进巅回避了表决,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曙光(美国)技术中心 100%股权的议
案。
公司决定将其拥有的曙光(美国)技术中心(SG Technologies,
Inc.)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
易总价为人民币 3,438.93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进巅回
避了表决。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书面事前认
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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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
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曙光(美国)技术中
心股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曙光(美国)技术中心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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